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出版 中學概覽2008/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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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校會聲明
黃寶財-新高中學制:
讓孩子有更多元化的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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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高中讓你的孩子享有更好的學習機會
《中學概覽2008/2009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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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的介紹,希望能提昇家長對學校的架構和運作的認識,了解學校運作的多元性,從而促進多元教育發展。家長在選擇學校時,必須從多角度及全方位考慮學校的適切性。本《概覽》提供的學校資料,一般以學校在二零零八年九月點算學生人數後的情況為本,所有資料皆由學校負責提供及核實。本年度網上版的概覽,特別加添「項目超連結」服務,以供參考。為協助家長了解學校資料內個別項目的含義,現扼要地闡釋如下:

1.【校監/校管會主席】 每所資助學校在未設有法團校董會前是由其校董會管理。學校的校董會須負責確保該學校的管理令人滿意,以適當方式促進學生的學習及遵守教育條例等。校董會亦須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推薦一位校董出任為校監,代表學校與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或任何公職人員溝通,並履行學校的策劃管理及執行其他教育條例的職責。而官立學校則設學校管理委員會,由教育局委派一名署長級人員出任校管會主席。  
2.【法團校董會】 根據《教育條例》,所有資助學校的辦學團體須於2009年7月1日前,提交建議的法團校董會章程草稿,以便在有關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,負責管理學校。直接資助學校可選擇是否根據《教育條例》,成立法團校董會。法團校董會的成員包括辦學團體代表、校長、獨立社會人士及由選舉產生的家長、教師及校友代表。  
3.【校長】 學校的日常運作,包括教學、學生事務及內外行政事務等,均由校長帶領進行。一般而言,中學校長均具大學學位及教育文憑的學歷,超過半數更擁有更高學歷。  
4.【學校類別及學校網】 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學校包括官立、資助、按額津貼及直接資助計劃(簡稱「直資」)學校。官立學校是直接由教育局管理,資助及直資學校的經費絕大部分來自政府,但其管理則由學校的法團校董會/校董會負責。然而,直資學校可收取學費及自行訂定符合基本教育標準的課程。部分直資學校參加派位,亦有部分不參加派位。至於私立學校、國際學校及英基學校協會屬下學校,它們並不包括在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內。在現行的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下,全港按地方行政分界共分為18個學校網。每個學校網包括本區參加派位的中、小學及有可能包括他區提供學位予該學校網的中學。「他區中學」及所提供的學位每年都可能會改變。  
5.【辦學團體】 辦學團體在資助學校的創立和運作中,擔當了一個重要的角色;學校的辦學使命及抱負,均由其辦學團體訂定。辦學團體以宗教及慈善團體為數最多。此外,工商組織、社區服務、文化機構及宗親鄉里等團體亦有開辦學校。  
6.【宗教】 個別的辦學團體有其不同的辦學宗旨,其中以宗教團體的立場較為明顯。一般而言,這些宗教團體會在該等學校內開設有關宗教的正規課程,並在學校內進行所屬宗教的儀式和禮節。  
7.【創校年份】 創校年份久,歷史長,多校友;學校歷史短,利創建,設施新。故此,新舊學校是各具特色,不能一言以概之。  
8.【校訓】 每校均會在創校期間,按其辦學背景及宗旨而制訂校訓,有中國傳統訓誨,有宗教名言金句等,均可作為學校教育方針。  
9.【學校地積】 自九十年代開始,政府為現有官立及津貼學校進行學校改善工程,並為新建學校制訂新校舍用途分配表,從而使校舍的設施得到進一步的改善。現時標準中學校舍地盤面積是6,950平方米。  
10.【班級結構】

現時,中學分為初中(中一至中三)、高中(中四至中五)及預科(中六至中七)三個階段。中一至中五每班學額40個,而中六至中七每班學額30個。在2009/10學年,中一每班學額將減為38個。

政府將由2009/10學年開始實施新高中學制,所有中三學生均可獲提供高中(中四至中六)教育。在一般情況下,學生應可在同一學校(官立、資助或按額津貼學校)完成六年中學教育。

自2006/07學年開始,學校若未能開辦三班中一(包括在每年九月中點算學生數目時,獲批准的班級數目少於三班中一),而所提交的發展方案*未獲批准,他們須由下一學年開始以「按人數資助模式」營辦初中班級。而有關學校於開辦少於三班中一的學年及以後,所收錄的中一學生在升讀至中三時,均會參加統一派位,並獲分配其他公營學校或高中學校的中四學位。

在其他特殊情況下,有個別主流學校未能提供足夠中四學位吸納原校的中三學生,有關的學生亦會在中三參加統一派位,並獲分配其他公營學校或高中學校的中四學位。

(*發展方案包括申請(i)注入額外資源;(ii)與其他學校合併、合辦課程;(iii)特別視學;(iv)加入直接資助計劃;(v)有條件參加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」;(vi)與大專院校/專業/職業團體協辦課程;及(vii)轉為私立模式辦學等。)

 
    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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